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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蓝(一)
(默音)

  他叫她暗蓝。其实她姓安,名字是澜。

  他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以前高中同学的聚会上。十来个旧同学约了在一家日本烧烤店里吃饭。大家谈起彼此的近况,有人客气地掩饰着得意,有人开始为现实惆怅,他旁若无人,只是一个人默默地喝清酒。喝清酒用的是小巧的日本粗瓷的杯子,豆青色的,衬着透明清淡的酒。他喝掉差不多七八杯后,赵波带了个女孩子进来。于是大家起哄,要迟到的赵罚酒。

  他看到了那个女孩子,站在赵的身旁,带着一个淡得几乎看不出的笑。黑色无袖修身连衣裙,长发如丝,不化妆的脸,纤细的颈里挂着一个小小的钻石吊坠。

  赵还是老样子。飞扬带笑的眼神,锐利快速的语气。他看来混得不错,脸上有志得意满的人才有的光采。赵爽快地喝了被罚的酒,对所有的人说,这是我的同事安澜,今天跟过来蹭饭的。

  是女朋友就明说嘛,有人笑他。

  女朋友才不能带来给你们这帮匪类看呢,赵大笑,拉着女孩坐到他身旁。说,嗨。好久不见。

  他和赵曾是朋友,很久以前的事了。

  很久以前他们有过很多相似的理想,但后来每个人都匆匆行到了别的方向。只有他一个人留下来。以这个世界的标准来看他是个失败的人,但他其实不在乎。赵是前行的人之一,而且终于找到了现实的出口。

  你还好吗,赵问。

  勉强活着,他笑,喝完杯里的酒,再倒。他知道自己在别人眼中的形象,落拓不羁,长发披在肩上,和周围的白领们有太多的不同。

  赵不再找话和他说,开始和周围的女孩们调笑。赵一贯是以大众情人的形象出现的,那其实是一种保护色。赵在高中时就宣称,他将终生对爱情免疫。赵接受但不相信爱情,和他正好相反。他相信爱情,但不接受。不知道他们中哪一个才算冷酷。

  赵带来的女孩开始专心地为自己烤肉,并且喝清酒。他们是整个席间唯一两个同样专注于吃喝的人。中间隔着赵。

  直到散席,他和安澜也没说过话。但他记得她的名字,并在心里叫她暗蓝。他喜欢这个名字。

  再见到她,是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距离上次见面差不多两个月。两个月里,他卖掉一些漫画稿子,用一部分稿费去附近的水乡拍了三卷照片,吃掉两箱方便面。要么干掉现实,要么被现实干掉,这就是他别无选择的生活。

  那天夜里,他坐在阿成的酒吧里,老克照例抱了个吉他沙着喉咙低吟浅唱。他一时兴起,坐到老克旁边去唱《同桌的你》,唱完了就着吉他反复用口哨吹最后的一段旋律。口哨的声音总是忧伤的,一曲终了,酒吧里所有的人都开始鼓掌。他笑笑回到座位,然后有人走过来和他碰杯,说,你的口哨很好听。

  你的意思是说我唱得不好,对吗。他调侃,这才注意到对方是他见过一次的女孩,安澜。她的头发剪得极短,显得瘦了许多。

  是你,他微笑起来,你是赵的女朋友,暗蓝。

  她看着他,眼睛在酒吧的灯光里明亮又幽暗。我不是赵的女友,她说,没有纠正他所说的名字。

  她是一个人来的,坐在吧台的角落里。他于是端了杯子过去,她旁边的位子上坐了一个老外,他也懒得开口要求换位子,就隔了一个位子坐着。

  他们之间有过简短的交谈,他不太记得了,大概是说起漫画。她知道他在画漫画,当然是赵说的。她说她也喜欢漫画。他冷冷地说,是吗,我倒不特别喜欢,那只是一种谋生方式。这么说的时候他觉得自己象个懦夫,但他确实已经疲倦了对别人述说理想。

  她没有就此多说,然后他们沉默着听老克的歌。她以落寞娴熟的姿势点烟,慢慢地啜着杯里的玛格丽特。从他的角度看过去,她的侧影不知为何悄然拨动着他的心弦。或许是因为她看上去太过寂寞的缘故。

  钟敲响十二点的时候,她起身付帐,并坚持付他的那一份。他没有拒绝,生活会教会你放弃大男人主义,这其实不是很难。

  这么急着走吗。他随意地问。酒吧正在顶峰时间段,热闹非凡。

  再不走就要原形毕露了,她笑。

  说再见的时候,他倒是真的有点希望能再看到她。这个叫做暗蓝的女孩。

  后来他在阿成的酒吧里不时地碰到她。他问过阿成,她每星期一,四,五几乎都固定来这里。于是他也来。他们坐在吧台旁聊天,他每次只喝一杯啤酒,然后她付帐。在这件事上她总是有小小的坚持,他很快就习惯了。

  他知道了很多关于她的事,她和赵并不是同一个部门的,她负责文案,每天为广告词消耗着脑细胞以及生命。她喜欢村上春树的小说,摇滚,杰克丹尼威士忌和蔬菜色拉。

  还有,她对赵怀有微妙的感情。他轻易地看出了这一点。

  有一次,他仿佛是无意地笑道,要得到赵的身体不是很难。

  她怔住一秒钟,笑起来,眼睛里有深重的寂寞。然后她突然止住笑,用手指慢慢地转动酒杯。

  我想要的不是那个。她轻声地说,声音里有小小的坚持。

  那我就爱莫能助了,他说,你要知道,他骨子里是玩世的。

  我知道。她疲倦地说。

  就是那一天,他对她说,在这里喝酒太贵,不如买些酒到她家继续喝。

  她没有反对,象往常一样,她付了帐,然后他们一起到附近的超市去买东西。红酒,开心果,还有一付智力玩具。他拎着购物袋走在她身旁时,突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觉得自己这样仿佛是一个住家男人了。

  她的家不远,乘公交车三站路。是借的房子,旧式公寓,走道的灯坏了,空气里弥漫着不知从哪里飘来的炸鱼的味道。她住三楼,简洁的一室一厅,旧的布沙发,CD机,单人床上铺着格子床单,窗台上用清水养着白色的雏菊,狭窄的厅是和厨房连在一起的,饭桌上也铺着格子布,桌上,小的玻璃缸里有两尾红色的金鱼。

  你把这里弄得很不错嘛。他环顾四周后不无钦佩地说,我住的地方简直是狗窝。

  她笑笑,去拿了杯子出来。没有喝红酒的杯子,用细长的玻璃杯来代替。他们很快喝完了一瓶酒,谈得颇为开心。他坐在沙发的一端,而她在另一端。中间隔着几乎可以容一个人坐的位子。

  她的眼泪来得突然。注意到时,她已经无法掩饰。她无声地哭着,泪水顺着面颊汹涌而下。

  他不知所措,上一次看到女孩哭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久远得使他甚至忘记了怎样为她拭泪。他只好轻轻抚摸着她短短的头发,最终,他的衬衫被泪水打湿,散发出久违的眼泪的气息。

  那天他留下来住了。他发现那是她的初,对此他并没有感到太大的惊讶。他久久地摩挲着她颈后新长出来的柔软的发脚,说,你把头发重新留长好吗。

  好的,她说。

  你要不要和我一起住。第二天是星期六,她起床做了早饭,烤面包涂果酱。两人隔着厨房的餐桌相对而坐时,她这样问他。

  他犹豫了片刻,如果你想得到自由,就必须放弃很多东西。他很久以前就明白了。他摇了摇头,说,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住。

  她走进房间,出来时手里拿着一把钥匙,挂在一只小海豚的钥匙环上。这是这里的钥匙,你什么时候来都可以。她微笑地看着他说。她的微笑温暖而清澈。

  心照不宣地,他们都没有提到赵,那个人已经成为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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