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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的村庄
 

  (永昌)

  窗外是一片葡萄园。一片浓郁的绿。叶上泛粼着着秋天的阳光,在风中肆无忌弹的喧哗着。

  睡醒后,喝了凉好的浓茶后,我发现林晖和余均不见了。他们肯定和村里人,到山上采摘苹果去了。甩甩脑袋,我重新坐到窗前,对着窗外那茁旺盛的绿。刚才我又做梦了,梦见一个树木氤氲的村庄。由远及近,我觉得一双锋利的眼睛,透过树木枝条的罅隙,直直的盯着我。这个梦,从林晖出差来后,一直没有停止过。基本上每天晚上都要骚扰我。小敏说我老是虚无的张着手,探向乌黑的夜空,在床上挣扎,让她心惊胆战。我于是问她我有没有说梦话,她说没有,我放心了。后来,小敏受不了我的恶梦,干脆住到客厅。

  每年秋天,余均都拉着我,请上几天假到这个大山深处的村庄悠闲的呆上几天。今年自然不例外。在没有动身之前,小敏问了我n次,为什么还不去蒋庄啊,余均这小子今年怎么还不来约你啊?后来,我腻烦了,干脆给余均电话,让他提前请假,一起到蒋庄去。我给余均电话的时候,他正在林晖家做客。不知道他怎么忽悠的,林晖居然也一起来了。出发的那天,见到林晖,我忽然觉得秋天居然如此的灰暗。我的潜意识中,到蒋庄去,也有躲避林晖的成分在内的。我害怕见到林晖,从安宜给我电话,告诉我我的手机套被林晖发现之后。

  窗外的葡萄架是一张绿色的床单,在葡萄、叶子之间跳跃的光影中,我迷糊的看到两个纠缠在一起的肉体,在风中疯狂的喘息,掀起一层层绿色的欲望的叶波。安宜洁白的肉体,在我闭上的眼前晃动。我起身,找到自己的笔记本,急不可待。我曾经在笔记本上下载了一些A片,我记得我没有删除。这个时候,我的记忆异常的清晰。

  那个下午,对着窗外旺盛的绿色,我一次一次的自慰,想象着安宜在身体下的呻吟和万种风情。远处能听到狗叫声,尖尖的。

  暮色,无声的从窗外的林稍蔓延起来。

  我认识安宜在认识林晖之前。

  可惜,那个时候安宜已经与林晖结婚了。在桃花酒厂组织的笔会上,吃饭的时候,安宜和我坐在一个桌子上,旁若无人的与酒厂的领导讨论一些我当时面红耳赤的话题,不时,轻佻的给我一个暧味的眼神。

  我是被主编硬派来的,因为桃花酒厂给我们杂志赞助了20万,作为回报,我们杂志必须要来一个知名的作家,参加桃花酒厂与当地文联主办的笔会;回去,写一篇报道,通过我们杂志的关系,在省里面最大的报纸上刊发。我一向害怕应酬,不论是文字的还是酒桌上的,加上不时扫来的撩人心扉的目光,我就喝醉了。那帮附庸风雅的人说王作家的酒量不行啊,我还以为他和李白差不多,能金樽斗酒文万千呢,没有想到….还是年纪轻啊….。

  后来,迷迷糊糊的,我觉得自己靠在一个柔滑的肩膀上,步行在回宾馆的石卵路上。我努力的睁大眼睛,看到一个粉白的颈脖,渗着一层细密的汗珠,隐隐的飘散着一种不知名的香水的味道。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晨了。

  我的床头柜上放着一张便条,上面写着一个手机号码,留言的意思是希望我能有时间看看她的作品。署名是爱好文学的女青年安宜。我立即给安宜一个电话,那边传来安宜欢快的笑声。

  我就是这样认识安宜的。我知道安宜与林晖是大学同学,毕业后就结了婚。林晖跳了几次槽,最后到了一家外企,要频繁的出差。其间,安宜授意林晖吃了几次饭,算作认识。有一次,余均给我电话后,不知道为什么事情给了林晖一个电话。我们在饭桌上无意中谈到各自的电话,没有想到余均居然是我们都认识的朋友。余均,是我的中学同学,林晖曾经的同事。于是,我们立即给余晖电话,让他从一个四川妹的床上匆匆的赶到了希尔顿酒店。

  我们几个人的关系,就这样的建立、维系下来。我和安宜接触的最多,她总是拿一些心情散笔的文字,让我润色,给她推荐一些媒体。经常的,她拿了稿酬后,会给我电话,约我在一些茶吧,谈谈她的文字她对生活的看法和感受。我于是知道林晖出差也不是很老实,在外面因为应酬,糟踏了自己的身体。不过,他还比较负责,回来就如实的给安宜交待了。安宜哭过闹过,但是我现在还不明白安宜为什么没有选择离婚。林晖因此事事都让着她,出差回来,就勤快的打扫家务。

  终于,在写完一个长篇之后,乘着林晖出差,我上了安宜的床。那天晚上,我似乎蓄谋许久了。当杂志社通知我稿件已经录用后,我就给安宜电话,请她吃饭。安宜欣然应允了。吃完饭,我们甚至到滚石夜总会看了一场演出,一直到凌晨2点多。也许是有默契,我们打车直奔安宜的家。进了门,安宜就蛇一样的缠上来,贴着我的胸脯,疯狂的扯去了我的皮带。我听到自己的手机重重的甩到卧室中央的木地板上,发出沉闷的声响….醒来的时候,卧室内扔满了杂乱的衣服。我匆忙的穿上自己的衣服,捡起手机,发现手机套不见了。我将那堆衣服翻了一个遍,没有找到。天,要亮了。我于是匆匆的走了,没有顾及到安宜在床上慵懒得、探寻的、迷茫的目光。

  我换了一个新的手机套。NOKIA的,很精巧。于是,很快的,我就忘记自己曾经丢过一个手机套,并且在林晖还没有回来的那段时间,每天故意在编辑室忙到半夜,然后打车到安宜的家中去,早上再匆匆的回到编辑室。

  拉亮电灯,我发现他们两个还没有回来。我肚子很饿了,院子内传来闷熟的米饭、豆角清香。笔记本已经没有电池了,我忘记插上电源了。

  刚洗完脸,余均给我电话,在村头的小饭店等我。他们今天下午采摘得太累了,不到房东家吃饭,买了一只野兔,晚上在村头的小饭店吃炖兔子。据说,这道菜是小饭店的一绝,很多城里来的人,都要来这里一饱口福的。

  “怎么样,很香吧?”,余均问我。

  “嗯,嗯,很香,不错,很多年没有吃到这么好的野兔肉了”,我一边在口中扯着兔腿,一边应答。

  “可惜,兔皮丢了,要不然拿回去,作一个手机套,很不错哦”,林晖暧味的扫着油嘴油手的我。

  “是啊,是啊”余均应和着,“老板,刚才的兔皮没有丢吧?”

  “没有。我让三子扔到后院得屋脊上了,让它晒晒秋天的太阳,叫婆娘做在寒天的棉鞋内,那才叫暖和呢”,老板的声音从小饭店的后堂遥遥得传来。

  “还是作手机套好啊,皮厚,加工一下,小巧玲珑的,可以送给女士用啊,肯定有人喜欢的”,林晖盯着我说,不扒拉碗中的米饭。

  我连忙扔下手中的兔腿,端起乡下那个酱紫色的海碗,吞了一大口啤酒,因为喝的太冲,啤酒囤积在喉咙处,无法短时间内下咽,一下子剧烈的咳嗽起来。脸,肯定也被憋成了酱紫色。

  “是不是啊,王作家?手机套啊。”林晖意味深长的看着我。

  笃的一声,我将海碗丢在香椿饭桌上,“是啊,是啊,手机套!”

  “你们说什么,莫名其妙!”,余均张大眼睛看着我们两,“什么是啊?大头,我从泰国给你带来的那个老手机套呢?用坏了没有?我那个在林晖回来前,不知道丢到什么地方了。真她妈邪乎,不知不觉的就丢了”。

  “我的那个手机套,上次洗裤子,没有解下来,被洗衣机搅坏了,就换了一个NOKIA的。我觉得那个质量不错,毕竟也是进口货,哈哈”,我按住心口,与林晖的目光对视了一下,故意在硕大的菜盆中寻找兔肉的碎屑,一幅不知足的样子。

  抬头时候,我发现林晖对着窗棂外深山上悬挂的那轮月亮,怔怔的出神。

  秋天,晚上睡觉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尤其是在乡下。耳边能听到蟋蟀的昵喃能听到房屋外猪圈内老母猪的哼哼声能听到远处的母亲呼喊儿子回家睡觉能听到狗叫声能听到更远处的秋风抚过林稍的哗哗的声响。可是,我睡不着。

  进了我们休息的房子,林晖就急着找自己的旅行包,打开后,取出一个手机套,问,“这是谁的?”

  叼着烟,在门口规划着如何消遣这个夜晚的余均立即跳进房内,喊,“我靠,我的手机套怎么到你这里了?”

  “这是我出差回来后,打扫家务时候,从我老婆床底下发现的。真的是你的?”,林晖的眼神象是一只饥饿的狼一样,闪着狰狞的光。

  余均低下头,随即抬起来,看了一眼林晖,看了一眼我,又看了一眼林晖,然后,定格到自己手中的香烟上,看烟头在昏黄的灯下明灭。

  沉默。

  沉默。

  “余均,你跟我出来一下。”林晖在跨出门的时候,没有回头,喊了一声。

  余均回头看了看我,轻手轻脚的跟着他出了门。

  去年,我在这个村庄打死一条狗。

  说句实话,去年我来蒋庄,就是因为这里可以打猎。我从村头的老张头那里租了一杆猎枪,跟着他的屁股,在蒋庄身后的青山上晃悠,希冀能打个野兔、野鸡什么的。从部队转业到杂志社后,我再没有摸过枪。因此,当老张头的猎枪被我租下来之后,即便是吃饭,我也是带在身边的。

  可惜的是,因为来这里旅游的人太多,惊吓了那些野兔、野鸡,转了三天之后,连它们的毛都没有见到。老张头干脆放弃了。余均则在这个村庄的小混混得带领下,四处寻找乡下的野花,作一些艳事。

  第四天的时候,我晃悠了一天,一无所获。从青山下来的时候,在凶险、陡峭的迎客崖上,我看到一只半大的黑狗站在那里,面向脚下的村庄,审视四处袅袅的炊烟,在夕阳的光影内,俨然一个尊贵的国王。我蹲坐在后面的树丛中,谨慎的察看了四周,确信没有人之后,端起了猎枪。

  猎枪清脆的响声在山崖之间回荡,青灰的枪烟在我的眼前迷荡,一个惊惶的狗影从迎客崖下的草丛中窜出,急促的奔到黑狗刚才站立的地方。许久,我听到山崖底部一声沉闷的声响。我确信那是黑狗的尸体摔落到崖底了。作为军区的神射手,我对自己的枪法向来充满自信。即便是退役许久,我依然保持自己的自信。那个狗影,转身,惊慌、哀伤、愤怒的眼一下子发现了蹲坐在树丛中的我和一杆水平的、直对着它的猎枪。

  我们对峙了有5分钟。我收起枪,退出树丛,小心翼翼的向山下的乡村走去。狗,跟在我的身后20米左右,锋利的眼神贴在我的后背上。我知道,只要我一不小心,这条狗肯定会窜上来给我一口。

  三天之后,还枪的时候,老张头唉声叹气的告诉我,他的猎狗带着儿狗去山中捕捉云雀,已经几天了,还没有回来。我则装模作样的同情了半天。

  我悄无声息的与余均回了城。一路上,余均不断的吹嘘他在蒋庄的艳史。余均在性上是一个很随便的人,也是一个很旺盛的人,这个我知道。从16岁到45岁,他都感兴趣。

  深夜十一点的时候,他们还没有回来。没有任何东西可供消遣,我靠着床,迷迷糊糊的闭上眼睛,梦到一个树木氤氲的村庄,由远及近,一双锋利的眼睛,透过树木枝条的罅隙,直直的盯着我。那个村庄,似乎很熟悉又似乎很遥远。

  眼睛,越来越近,我似乎能听到沉重的喘息声。我喘不过气来,张舞双手,大喊一声。

  睁开眼,我看到林晖灰白的脸。余均嘴里面叼着一个烟,坐在门边的板凳上,垂头。门外,是深深的夜色。

  “你跟我来”,林晖给我一个出去的手势,很坚决。

  我看了看余均。他没有抬头,不停的吸着口中的香烟,烟火在他的脸上忽明忽暗,看不出他的表情。

  “干什么,这么冷的天?”,我问。

  “你出来就知道了”。

  我看到林晖挽起的拳头,耳边都能听到他的拳骨头在互相啮合时候格巴格巴的声响。

  我迟疑了一下,跟着他的脚步出了门。

  他带着我走向蒋庄后边的青山。在穿过村庄的时候,一言不发。一股彻骨的凄凉莫名的弥散在我的心底,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在发冷,僵硬,走动的姿势因而很不和谐,不时的踢到土路上的石块或者一脚踏进雨天后留下的独轮车轧印。

  登山的时候,我看出林晖对这条路很熟悉。这是他们与村人上山采摘果子的必经之路,我也能猜测到他们两个人肯定也是沿着这条路,在谈论一些什么。林晖已经在深夜熟悉了这条路,他完全可以在某些地方设置障碍,让我轻而易举的丢掉这条小命而不漏痕迹。

  “今天的这个手机套,除了余均和你之外,还有其他人有么?”林晖开始发问。

  “我也不是很清楚,这是余均去年上泰国旅游的时候带回来的,我也不知道带了几个。”。我想起来,余均是与小白一道下了飞机的,那个快50的女人,还喜欢26岁的余均整天小白小白得叫他。我去机场接他们,在出租车上的时候,余均拿出一个礼品带,说这是给我带的礼物。我拆开之后,发现是两个精美的手机套。于是,当场送了一个给余均。

  “我出差的时候,余均经常去我们家么?”

  “这个,我就不是很清楚了。安宜有时间会给我一些稿件,让我润色一下,也会谈起来说余均偶尔会约她吃饭,问我有没有时间一起去。”

  “你觉得余均怎么样?”林晖冷冷的问。

  “我们中学是同学,他那个时候就很喜欢女孩子,是我们学校的花心大王。我上大学、参军、转业后,回到这个城市。在去年三月中学母校校庆上才又重新联系上。”

  “你知道,我对朋友很真的,也把余均当作朋友的。”

  “也许,事态不是我们想象的那种啊”。

  “我们想象的那种?”林晖揶揄的冷笑几声。

  这些对话,发生在我们到达迎客崖的过程中。每个问题,我都思索很长的时间,才小心翼翼得给出答案。

  金黄、浑圆的月亮贴在天幕的深处。到了迎客崖,我忽然想起去年的那个黑狗,那个锋利的眼神。

  迎着轻柔的月光,我看到林晖的脸上闪动着两行晶莹的泪行。不自觉的,我站到他的对面。我想说一些什么来安慰他,我甚至想坦白的告诉他那个手机套是我的。也许,他的心中已经有数了,也许他还蒙在鼓中。在脑中不断的闪现怜悯、忏悔的年头同时,我的脑中居然闪过乘他不备将他推下山崖的念头。

  “也许,只是余均一时的糊涂!”,我转身,面向一米外的万丈深崖,看到轻柔的月光熨贴的伏在远处犬牙交错的山壁上,投下许多得暗影。山下的村庄,零星的点缀着一些昏黄的灯火,更多的是一团团簇拥的黑暗。那是村庄的影子,一种异样的感觉划过心头。

  “究竟是谁糊涂?”,林晖低低的问了一声。

  “大家都是朋友….”,我转身。

  “快躲开!”一声惊惶、绝望的呼喊。

  我看到林晖狰狞的脸,张大的嘴巴,心下一阵发紧,准备跳开,一个黑乎乎的狗影已经窜出远处的草丛,疯狂的冲向我。我的脚下一滑,随着黑乎乎的狗影,撞向无边的、黑暗的虚空。

  我的身体与狗影在下坠的时候,分开了。

  我看到月亮在天空安详的看着我。天空一片寂静。山崖上那些没有规则的暗影急遽的甩开我。我头脑发晕,急忙闭上眼睛,看到那个锋利的眼睛那个树木氤氲的村庄….这个村庄,原本就不该存在。或者,我根本就不该到那个村庄去。

  在肢体与崖底坚硬的石头、泥土撞击前,我似乎看见那个睁着眼睛就不存在的村庄,看见那些氤氲的树木看到一条在山野中跟在我身后的猎狗看见赤身裸体的安宜看到一脸不耐烦的小敏看到没有表情的余均的脸看到脸上挂着泪行的林晖……

  我听见林晖在迎客崖上凄厉的叫喊声。“救命啊,有人落崖啦,救命啊,有人落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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