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是一个商埠,天津的几个重要发展阶段无不与商业的繁荣密切相关。天津欲成为北方经济中心,金融中心,国际化的港口大都市,商业中心都是题中应有之义。
目前,天津商业的发展尚有诸多问题,现仅从零售业,尤其是超市、连锁等业态的角度提出若干建议:
1、国有商业网点转制。
零售业,是一个不宜以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行业,这已是市场经济的常识性问题。天津是在零售业的改革在全国亦曾属领先地位,河西区曾经公开拍卖商业网点给职工,当时在全国是领先的。然而,到今天,这一问题仍未解决。
到现在,在这个几乎是完全市场竞争型的领域,政府制定政策,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的时候,仍然以国有企业为唯一的考虑对象,以政府投资为主要的资金来源。而且,所谓的政策,最主要的内容还是项目、资金,而不是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法律环境,所谓的政策,最主要的考虑还是给属下的国有企业换个名义要点钱,而不是给这个产业打造一个适合发展的市场环境。
因此建议,所有国有商业网点,包括大型商场、超市、餐饮娱乐网点、粮油系统等等,全部划转国资局。
经贸委中原商委职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部分,全部随之转移国资局,经贸委只负责政府应该管的,制定产业发展政策,创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而不再以属下企业是否盈利为政府目标。
只有这样,政府才能提供一个公平的国民待遇,才能从体制上保证天津零售业的持续发展。
制度,是城市最核心的竞争力(大意,出自研究城市竞争力的专家)。
2、清理、改进大量的不适合零售业发展的具体行政行为。
在日常工作中,有大量的不适合企业发展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试举几例:
(1)连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是统一进货。但在天津目前的烟草专卖规定上,无法实现。
简单说,我在河西区开一个店,要在河西区烟草专卖局办一个烟草专卖许可证,凭这个证在河西烟草专卖局进烟,在河西这个店销售。
我在和平区开一个连锁店,同样在和平区烟草专卖局办一个烟草专卖许可证,凭这个证在和平烟草专卖局进烟,在和平这个店销售。
问题来了,在河西进的烟不能在和平卖,在和平进的烟不能在河西卖。连锁店是有配送中心的,配送中心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且不说进货量大应该进价低这个道理,仅这个问题,增加了多少管理成本?
烟草专卖有法,严格限制烟草的流通,但是,立法的出发点不是限制正常的连锁经营。不需要违反烟草专卖法就可以为连锁企业创造更好条件。比如,连锁企业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直接到市烟草专卖办理等。
(2)卫生防疫检查。
鉴于目前的食品卫生形势,目前的卫生防疫检查制度应该再严格、制度化。但再严格、制度化,目的和结果,都不应该成为连锁业发展的障碍。
现在卫生防疫部门到超市去检查,样品、检测费是由经营企业负担的,出问题,罚款等处理也是由经营企业负担的。
问题来了,我开一个便利店,几十平方米一百平方米,经营的出色,每个月能赚多少钱?零售业是微利行业,这是常识。卫生检疫来了,拿走几十块钱百十块钱的样品可能还能承受,检测费动辄两千三千就无法承受了。一个店不用多,一个月查两三次,这个月这个店必然亏损。
如果出问题,大肠杆菌超标,不止罚厂家,还要罚销售单位。销售单位有错吗?如果某种商品的所有证件符合要求,比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齐全,销售单位就已经尽到了审核义务。从法律规定上,销售单位的责任已经尽到;从常识上,销售单位不具备检验大肠杆菌超标的能力。为什么处罚销售单位?
还有,卫生检疫同样是属地管理,河西查完和平查,和平查完河东查,连锁企业如何应付?
3、市容管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本市市容管理不许作小灯箱。便利店业态,如果营业时间晚,甚至24小时营业,与墙体成90度的小灯箱必不可少。但目前市容是不允许安装的。
也没有成文的规定,就是不许。
我不明白,安装灯箱是有利于市容建设还是有损于市容建设?让晚上亮起来似乎是天津市政府一直倡导的,夜生活不丰富也是天津市一直为人诟病的,安个小灯箱到底罪犯哪条呢?
4、中小企业贷款难。
这条不说了吧。
5、建议由天津市工商联组织进行一次调研,形成决策参考意见,然后由市商委会同各职能部门研讨,迅速解决问题,最后由市政府出台产业发展的长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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