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凸翁 2004-08-02发表于论坛
 

《建言议政》——天津出租车问题求解

  天津出租车问题重重,也无需多言,总结起来,大约有如下问题:

  1、天津出租档次明显偏低,尤其是大发出租车,形象且不论,仅能拉自行车这一条,就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2、管理水平低下。不仅各公司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十分松散,而且,居然能够有四个公司出台司机不能留胡子和长发的规定(从业人员没有女性?女性也不让留长发?留胡子留长发不文明?哪家的道理?),显示公司自身的管理水平也非常低下。

  3、出租行业设备升级艰难。像能打印发票的计价器,车载电台,GPS出租系统等等,无法装备。

  4、出租车的车况、卫生状况等不如人意。

  5、黑出租现象屡禁不止。

  6、蓟县、汉沽、宝坻、宁河、武清、塘沽、大港、静海等区县的区域出租车,在天津市的出租管理部门认定,是黑出租(可如果没有这些黑出租,当地的出租需求谁来解决?市区的出租车不会到蓟县等活吧?)。

  7、出租司机的劳动状况不容乐观,普遍存在工作时间严重超过国家规定周工作40小时的现象,其他劳动保障亦存在大量问题。

  8、出租司机收入偏低。

  9、个别出租公司存在欺压司机的问题。

  10、宰客、拒载现象时有发生。

  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不在于天津出租司机都没上过大学,所以素质低下,而在与天津出租行业的体制问题。

  用点官话,叫做“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分散、市场化程度不高、产权不明晰、经营不规范、市场交易混乱”,

  天津出租与其他大城市的出租行业在起始阶段是一样的,都是个人买车,车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在出租司机。但随着行业发展,其他大城市的出租行业慢慢发展成出租汽车公司拥有出租车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而天津,虽然现在都有挂靠公司,但事实上,出租车的所有权和经营权都属于司机个人。出租汽车公司只有管理权。(有部分出租车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属于公司,不了解比例)

  其他城市的经验表明,提升出租行业经营水平的前提,是规模。达到规模,只能依靠出租汽车公司的发展,所以,迅速解决天津出租行业出租车个人所有的问题,是解决天津出租行业各种问题的根本。

  建议如下:

  1、政府发布公告,赎买天津所有出租汽车及牌照(即所有权和经营权全部由政府收购)

  2、县批出租车由县政府赎买。

  3、赎买的价格,车,请二手车评估机构评估价格,按价赎买;牌照,锁定赎买政策出台前一个月的出租牌照价格,按价赎买。(这里要坚决按价赎买,不能让拥有出租汽车的司机受到重大损失)

  4、按照现在天津出租汽车数量,32000辆,政府须动用资金30个亿左右。

  5、政府将赎买的出租汽车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连车带牌,下面为了叙述方便,只说牌照)拍卖。

  6、拍卖底价不低于赎买价格(即政府动用的30个亿资金可保证回收,只有县政府出资赎买的县批出租车的费用不能回收,本来就是政府造成的问题,无法合理地回收资金,政府亏点吧,市政府和县区政府共同承担吧)。

  7、拍卖首先按照地域划分,在蓟县、汉沽、宝坻、宁河、武清、塘沽、大港、静海等八区县,分别拍卖200-500个牌照,每100-200个牌照为一个标的物。即,在上述八区县,将有分别拥有100-200个牌照的出租汽车公司出现,每个县区将有2-4个出租汽车公司。每个出租汽车公司的门槛大约在1000万以上。

  这样,在上述八个区域将拍卖大约2000个牌照。出现大约10多个出租汽车公司。

  8、在东丽、北辰、西青、津南四区,分别拍卖1000个牌照。每200-500个牌照为一个标的物,即,在上述四区,将有分别拥有500-500个牌照的出租汽车公司出现,每个县区将有2-4个出租汽车公司。每个出租汽车公司的门槛大约在2000万。

  这样,在上述四个区域将拍卖大约4000个牌照。出现大约10个出租汽车公司。

  9、其余牌照,约26000个,以每200-5000个牌照为一个标的物,出租汽车公司的门槛大约在1000万,将出现40-80个出租汽车公司。

  10、重新制定天津出租行业相关的管理规定,拍卖后,执行新的规定。

  11、新的规定包括必须装载可打印发票的计价器,必须装在GPS出租车系统(可即时报警),车内座椅套必须每天更新,出租司机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国家规定,从业人员的三险一金……

  12、新买到出租牌照的竟拍者,成立新的出租汽车公司,重新招聘出租汽车司机。经营方式同其他城市。

  13、大发出租车,至2005年6月份(我记不清月份了),就全部强制更新了,不在这个建议考虑之列。

  这个建议如果实行,是从根本上解决天津出租行业的问题,上面列的各种问题基本迎刃而解。(比如司机收入问题,实际上这个建议减少了天津市区的出租车数量,减少了2000-6000辆)

  这个建议的一个难题是,有没有能拿出几百上千万的投资者,来买牌照,来成立出租公司。

  答案是有。一是外界资金介入,大家现在的印象是没有外界资金介入,这是因为天津一直是以出租司机个人的资金在介入,资金规模小,给大家造成的误解。实际上,任何一个行业都有外界资金介入,其他城市的出租行业就是如此。而且,我确切地知道,就在天津,曾有某公司想拿出几个亿的资金介入出租市场。二是,可以由原来的出租汽车公司改造成立股份公司,政府赎买的钱是到了原来的所有人(司机和部分公司)手里,这些人可以拿钱出来入股,作为一个整体参加竞拍,并成为新的出租汽车公司的股东。股东与新的出租汽车公司的新招聘员工可以并不是一个自然人。

  哈哈,写完了又一个建议,这个建议与我写的前两个不同,是不可能实现的,但写这个建议,是想说明,天津出租行业,这样的问题行业同样是有解的,这个解,是从政府管理的角度出发,从制度的制定,规则的制定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教育司机提高素质的角度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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