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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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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业既是合法的,也是城市生活所必要的、与民生休戚相关的产业。“禁猪令”剥夺了农民选择养殖生猪的权利,一刀切的“禁猪令”更是“懒汉政府”的做派。养猪业完全可以在政府的指导下,实现“有限有保”,限制分散、传统、小型的养殖,而扶持集中、规模化、现代化的养殖,从而便可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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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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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低产值、高污染的产业,是东莞产业调整和发展的必然选择,而养猪业不但对环境造成污染,而且占用大量土地。更多优质企业进来而没有一定土地储备,就将制约东莞的未来发展。另外,东莞的“城市化”进程,也需要更多的生态绿地。一个城市总是优先发展优势产业,将一些产业淘汰、转移出去,也有利于其他地区发展生猪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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