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名称: |
读书真的很有趣 |
作者: |
李珊 |
所属书屋书吧: |
万新街昆仑里社区 |
所在学校: |
第五十四中学 |
提起读书,若是两年前的我大概会觉得它是枯燥无味的,但是现在,我却觉得它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并且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它。
从幼儿园开始,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就轮番上阵,有的教我认字,有的教我识图,还有的给我讲故事。等到上了小学,就开始各种的加减乘除法、拼音读写、组词造句、阅读和作文,伴随而来的还有各种考试。这道题要会做,那道题要会写,千叮咛万嘱咐要多读书、读书了才会有出息。如果说幼儿园阶段我还比较喜欢听故事、看图画书,那么从小学开始我渐渐地连这点兴趣都没有了,因为各种图形图画和故事都是为了作业和考试存在的。会背书、会做题、能考试,这就是我对读书的定义,它枯燥无味,没有一点的乐趣。然而,在一次暑期实践活动中,我改变了自己对读书的认识。
两年前,我到社区里参加暑期青少年活动,活动中,社区里的姐姐让我们每个人在书屋里选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然后把书里的故事讲给大家听。我本来就没有什么兴趣,况且一起参加活动的大都是小学生,我一个初中生在这里显得有些不自在。并且,我对这样的活动也有些抱怨,书有什么好读的,组织大家扫地唱歌都比这有意思。我坐在座位上,百无聊赖地听着其他小朋友给大家分享故事,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被大家的情绪所感染。当听到好人被坏人伤害欺骗时恨不得把那个坏人从故事里捉出来暴打一顿;当听到好人最后得到了幸福时,自己整个身心都是愉悦的。正当我为了主人公的幸福而开心时,我听到那个组织我们活动的姐姐叫了我的名字,条件反射的就站了起来。然后又听到那个姐姐说“下面让我们欢迎XX小姐姐为大家分享她最喜欢的书、最喜欢的故事”,紧接着就听到了大家的热烈掌声。说实话,这一刻,我是很开心的。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告诉大家我喜欢《西游记》并为大家讲了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故事。在讲到孙悟空火眼金睛识破白骨精变化成的美女、老婆子和老翁并将他们打死在金箍棒下时,大家直呼过瘾,孙悟空就是厉害;在讲到孙悟空被唐僧赶走时,大家都显得很气愤,纷纷说唐僧就是个笨蛋。听完我讲的故事,组织我们活动的姐姐也夸奖了我,还说我是个爱好读书的姑娘。我听后都没好意思告诉那个姐姐,我其实并不是很喜欢读书,因为觉得读书很枯燥。之后,那个姐姐跟我们讲为什么要读书,她说读书并不单纯地只是为了做题、考试,更多的是一种兴趣,是为了成为一个有用的人。这有用的人并不是说知识高就够了,他还要有好的品德和素质,要有热情,还要会享受生活,只有这样,才算是对社会对自己都有用的人。通过读书,我们可以学到各种知识,充实自己;可以学习品质品德,提高精神素养;可以跟随故事一起,尝遍世间的种种,分辨美丑善恶。读书,要读那些对自己有帮助的书籍,如果你在为困难苦恼不已,那么可以看看《苦儿流浪记》,看过之后,你就会知道横在你面前的困难根本就算不了什么。一本好书,可以在潜移默化中滋润你的心田,让你在读书中享受快乐。总之一句话就是“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
活动结束后,我回到家,再次回味那个姐姐说的话:把读书当成是一种兴趣,在其中寻找乐趣。带着这种心情,我重新翻开书本,读着那本来觉得很枯燥的东西。读着读着,我竟觉得这文中所写很有意思,这一点的好奇趣味促使我继续读下去。原来那个姐姐说的没错,书中是一个奇妙的世界,读书真的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