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周刊:志愿服务 用制度为爱心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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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日报 作者: 编辑:朱晨迪 2017-12-01 14:28:00

内容提要:在今年学雷锋纪念日期间,河东区开展“志愿河东进行时,惠民服务进社区”活动,图为10余支市、区志愿服务团队,80余名志愿者参与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现场提供法律、消防、卫生、文化、科普等多项惠民服务,将河东志愿服务这项“爱心专列”开到百姓中间。

  在今年学雷锋纪念日期间,河东区开展“志愿河东进行时,惠民服务进社区”活动,图为10余支市、区志愿服务团队,80余名志愿者参与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现场提供法律、消防、卫生、文化、科普等多项惠民服务,将河东志愿服务这项“爱心专列”开到百姓中间。

  志愿服务不仅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更是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

  全国《志愿服务条例》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志愿服务的专门性法规,它填补了志愿服务领域在国家层面的立法空白。昨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也将于12月1日同步施行。

  可以说,无论是对全国而言,还是对本市而言,志愿服务事业都站在了新的起点上,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那么,为什么要制定《条例》,《条例》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能解决哪些突出问题,本市志愿服务现状如何?本报记者通过多方走访连线,一一为您解疑释惑。

  专家说法

  天津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宝义说,国务院颁布的《志愿服务条例》对推动我国的志愿服务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使我国志愿服务纳入了健康可持续的发展轨道。一部好的条例能够发挥预期作用,关键在于细化落实。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方的情况差异较大,需要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并结合各自情况出台相应细则,才能真正落实到位。

  张宝义说,本市是志愿服务的发祥地,曾较早出台了地方性的志愿服务法规,对规范志愿服务发挥了较好的效果。此次审议通过的《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既重在落实,同时也注重对本市志愿服务的推动,这对于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凝聚助人为乐的社会氛围,推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张宝义呼吁,目前,本市志愿者人数众多,各类志愿服务组织也较多。要想让本市志愿服务繁荣发展,需加强科学规划有效引导,注重培训及开展高质量的专业服务,特别是要鼓励行业服务人员及广大党员干部加入到志愿服务之中,推动本市志愿服务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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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志愿服务?

  《条例》规定,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

  ●如何注册成为一名志愿者?

  《条例》规定,志愿者可以将其身份信息、服务技能、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在国家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自行注册,也可以通过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注册。本市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应当为志愿者自行注册提供便利。志愿者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志愿服务活动范围主要包括哪些?

  《条例》规定,志愿服务活动范围主要包括:扶贫助困、支教助学、扶老助幼、帮孤助残,社区服务、文化服务、展会服务、赛事服务,生态保护、环境维护、医疗救护、心理疏导,治安防范、交通疏导、应急救援、法律援助,文明宣传、科普宣传、普法宣传、健康宣传,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服务活动。

  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可享受哪些扶持和保障措施?

  《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为志愿服务提供指导和帮助。

  本市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措施,为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提供下列优待:在其本人需要志愿服务时,优先予以安排;城市公交,公共文化设施、体育场馆、旅游景点等场所,实行票价优惠;医院、体检中心等机构,实行基础项目费用优惠。

  鼓励保险机构设置符合志愿服务特点的保险产品,为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提供保险服务。

  五大亮点

  用制度化促进常态化

  制度规范是组织和活动健康运转的有力保障,志愿服务的持续发展,需要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条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用制度化促进常态化,为“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凝聚起向上向善的群众力量。那么,《条例》都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呢?

  1明确了志愿服务的管理体制

  志愿服务管理体制是影响志愿服务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理顺和明确志愿服务管理体制,对促进本市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明确了志愿服务的管理机制: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推动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

  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对文明办统筹志愿服务工作作了规定,是对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按照中央部署和市委要求,2015年市文明委出台天津市《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文明委统一领导、文明办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志愿服务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已经形成。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条例》,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做好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在新起点上推动本市志愿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

  2明确了志愿服务组织的法律地位

  为了更好地促进本市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条例》根据本市实际情况,规定志愿服务组织有两种存在方式:一是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依法登记;二是不具备独立登记条件的,可以向依法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申请成为其团体会员或者分支机构,也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对于志愿服务活动,《条例》也明确了一系列细则。比如规定了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志愿服务对象可以根据需要签订协议,约定志愿服务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等,以协议的方式促进了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

  “1988年,和平区新兴街朝阳里社区13名社区志愿者自发组成了服务小组,开展义务包户服务,也开启了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先河。转年,新兴街成立了‘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这是全国第一个社区志愿者组织,被民政部正式发函确认为全国社区志愿者组织发祥地。”朝阳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杨丽华说,20多年薪火相传、生生不息,模范人物不断涌现、规章制度不断健全、服务项目不断增长、受助人数不断增多,志愿服务蔚然成风。尤其每月的集中设点服务传承最久,口碑最好,“义务剪发是最受居民欢迎的一项服务。每到服务日,志愿者们都到社区免费为居民剪发,还会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上门服务。”

  在杨丽华看来,《条例》明确了志愿服务组织的法律地位,有助于推动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强化管理、提升能力、拓展领域,有效释放创造力和生产力。

  3提升志愿服务活动的专业化水平

  近年来志愿者的专业素养有所提升,专业志愿者所占比例越来越高,但仍普遍存在志愿者流动性比较大、离退休人员居多的现状,志愿服务培训机制的专业化、技术化程度也需要加强。

  为了提升志愿服务活动的专业化水平,《条例》鼓励和支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专业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和支持具备医学、心理、法律、科技、文艺、体育等专业知识、技能的志愿者,开展专业志愿服务活动。

  “随着志愿者的不断增加,团队影响力的不断扩大,为了使团队向专业化组织发展,我们制定出台了志愿者管理制度及志愿者日常行为规范等,并定期邀请专家对志愿者进行培训,让志愿者从盲目逐步走向专业。”宝坻区“一家亲”青年志愿服务社发起人袁鸿飞说,为激发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还制定了志愿者星级评定制度,每次活动时,星级志愿者会在胸前佩戴“星级志愿者胸章”,在增加志愿者责任心的同时,也起到了“以老带新”的作用。

  4搭建志愿服务信息平台

  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是为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技术支撑的服务载体,为了发挥好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作用,《条例》规定,按照国家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规范要求,完善本市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与国家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志愿服务数据共享与交换,为志愿服务提供注册登记、活动发布、供需对接、服务记录、诚信记载等服务。

  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12月,天津市文明办建设开通了“天津志愿服务网”,该网站是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媒体技术,集志愿者登记注册、记录时长、发起活动、互动展示等功能为一体,以宣传天津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网站。经过三年多的发展,活跃在“天津志愿服务网”中的志愿者及团队,已经从零散、自发的启蒙阶段,发展成为有组织、制度化、成规模的喜人局面,且志愿服务的内容也在向创新性、多元化发展,诸如抢险救灾、心目影院、精准扶贫、救助候鸟、挽救失足少年、防范电信诈骗、寻找被拐儿童等,截至目前,“天津志愿服务网”访问量已经破亿,网站中注册的志愿服务队伍累计进行志愿服务活动近20万场,已成为国内独具特色且成效显著的志愿服务信息平台。

  5完善供需对接功能

  随着志愿服务活动的蓬勃开展,志愿者、服务项目、服务对象三者“脱钩”的矛盾日益显现。有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不了解居民的需求,“英雄无用武之地”,一些有需求的居民也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联系志愿者。

  为此,《条例》规定,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应当完善志愿服务供需对接功能。志愿服务组织可以通过志愿服务信息平台发布可以提供的服务信息;需要志愿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志愿服务信息平台提出需求。

  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坚持以市民需求为导向,已经开展志愿服务供需对接试点工作,分别从线上和线下两条途径搭建平台。在线上,“天津志愿服务网”在PC端和手机客户端同步推出“志愿服务供需平台”,将有需求的市民与能提供服务的志愿者进行有效对接,让志愿服务工作更有针对性、实效性。截至目前,“志愿服务供需平台”共收到市民群众发布各类求助信息超过10万条,其中96%的求助信息得到积极响应,为超过10万名市民群众解决了生活中的困难。

  同时,还利用手机开发推出“志愿和平”服务平台,为需要服务的市民精准匹配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供需对接。11月22日上午,一场别开生面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在和平区劝业场街滨西社区召开。这是一次通过“志愿和平”网络服务平台进行“点单”、宣讲人“接单”的尝试,也是平台试运行以来的特色品牌项目。“我们在‘志愿和平’网络服务平台发布了‘文明先锋’十九大精神宣讲项目,邀请10位先进人物担任宣讲团成员。有需求的单位可通过平台按需‘点单’,宣讲团成员在‘接单’后便可‘上门’宣讲。”和平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平台能够有效提升志愿服务供需双方精准对接,为百姓参与、享受志愿服务提供便捷。待正式上线运行后,也将为和平区志愿服务工作发展提供大数据和科学发展依据。”

  在线下,河西区东海街打通社会共治共享的“最后一公里”,通过完善供需对接机制,有效整合辖区内志愿服务资源,培育了“粤江里帮帮忙志愿服务队”“龙江里小红帽志愿服务队”“兰江新苑党员智囊团”等多支志愿服务团队,围绕为民便民、社会治理、美丽家园,打造“爱心润春芽”“帮帮忙”“小红帽543”三大品牌项目,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百姓心坎上。“平时家里就我一个人,这不,电器老化时不时就出毛病,以前倍儿犯难,现在只要一个电话拨过去,志愿者就上门给修理来了,特方便。”粤江里社区的张大爷笑着说。据了解,针对社区百姓的不同需求,志愿服务队不断充实掌握各类技能的队员,开展采买、寄送快递、缴纳气水电费、日间照料、心理慰藉等服务。

  为什么要制定《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泽庆说,首先,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推动文明行为、志愿服务等方面的立法工作。今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志愿服务条例》,并于12月1日起施行。为了将中央部署和市委要求落实落细,有效推动本市志愿服务事业不断取得新的发展、开创新的局面,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列为2017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由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起草并提请审议。

  其次,是推动文明城市建设的需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加快建设文明幸福的现代化天津的目标,志愿服务是深化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好志愿服务,既能宣传城市文明,更能促进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升,对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进民生福祉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地方立法,促进志愿服务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健康有序开展,对于在全社会形成文明向善的良好风气必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再次,是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需要。本市是社区志愿服务的发祥地。近年来,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同时还存在着组织发育不够充分、活动不够规范、权益保障不够有力、激励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现行《天津市青年志愿服务条例》已经不能适应志愿服务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因此,制定一部涵盖范围更广、内容更全面的志愿服务条例,对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是十分必要的。

  《条例》的出台对本市志愿服务工作有何促进作用?

  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志愿服务是动员市民群众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抓手。近30年来,本市志愿服务工作坚持立足基层,服务群众,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志愿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全市已有各类注册志愿者202.4万人,注册志愿服务队伍9594支,累计建成各级志愿服务基地280个,各类志愿服务岗站1947个,市区实现了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的全覆盖。志愿服务工作在促进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服务天津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文明委始终坚持把志愿服务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通过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宣传志愿服务典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有时间做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已经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在迎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办好第十三届全运会,举办夏季达沃斯论坛等大型活动中,青年志愿者、平安志愿者、社区志愿者等来自各个领域的志愿者作出了卓著的贡献,活跃在大街小巷的志愿者成为津城一道靓丽风景,为我们的城市增光添彩。

  同时也要看到,志愿服务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比如志愿服务的活动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志愿者权益还需要进一步得到保障,对志愿者的激励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为此,专门制定志愿服务领域的法规十分必要和紧迫。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和《天津市志愿服务条例》的出台,适逢其时,非常及时,非常必要,是志愿服务领域的一件大事,对于推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乃至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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