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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天气的逐渐转暖,街头上遛犬行为明显多了起来,但同时犬类扰民、随地便溺、抱狗乘车等不文明养犬现象也随之增多。4月1日,天津市正式实施了《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该规定第五十条对依法文明养犬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对于养犬扰民、影响环境,您是如何看待?【新闻漫画:文明养犬
 
 
 恶犬伤人,影响环境,一时间成为众矢之的。
2龄童被恶犬咬伤,且不说法律、责任等,只是可怜了孩子。
管理不当,导致养犬成为公众之害。
网友“张士”:华明家园2周岁男孩被狗惨咬重伤。
  这一天是星期五,每当小宇的大姑夫遇上休息的时间都会来岳母这边带着小宇到所住小区的健康身公园去玩。每次小宇都是其乐容容。可是这次却不一样,一条白色且身上十分干净的狗,直冲小宇而来,向小宇的脸上捕了过去,孩子一边哭一边挣扎,但这只连兽性都没有狗毫无怜悯的继续撕裂着一个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2周岁大的孩子的脸,姑夫企图用全力弄开那只狗,但是那只狗咬起人来即迅速又残忍,不顾外界的一切,像饿了许多天的狼再撕咬着猎物。……[详细]
网友“ufo”:晚上出去遛弯遭遇恶犬。
  近日家人被无证、无链、无口套的金毛犬扑抓,导致高血压骤升,结果被迫到医院输液治疗……养犬人是对小情侣,肇事开始企图逃跑脱卸责任,结果被家人和热心人阻拦,直到警方出现,对方才开始真正醒悟和忏悔。
  幸好没有被狗咬到,不然就很麻烦很危险了!这是6月7日晚上的事情,输液一直到8日凌晨两点多,然后我又带肇事者到派所儿备案、协商处理结果,直到凌晨5点我才睡觉。同时,也是7日晚,在俊城浅水湾也发生一起无链无口套的恶犬袭人事件——据一知情值班警察透露,受害人被恶犬咬伤后,被迫到医院打预防针和疫苗等,待回来再找肇事者及恶犬时,已经不见踪影,即使找到肇事者家里敲门,也不见狗叫和人来开门,这多让人气愤啊……[详细]

网友“消灭害人虫”:大型恶犬日益增多 严重威胁居民生存。
  但最近以来发现,我市的居民小区内,大型恶犬的数量急剧增加。一些人违章擅自饲养大型恶犬,并不加约束。在许多居民小区里经常看到一些大型恶犬,在无人跟随的情况下追逐儿童。伴随着孩子惊恐的哭声,他们被大型恶犬攻击的事情时有发生……[详细]
 
 

 
 养犬不文明,与犬无关,养犬人素质成问题。
狗狗很无辜,被人如此诟病难道就该等待被宰杀的命运?
养狗人士,你该为你的爱犬承担起责任。
文明养犬,还需多靠自觉。
当“都市养犬”站在风口浪尖,错在狗还是在人?
  曾几何时,我们流行过这样一句话: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看着狗狗们清澈和忠诚的眼神,我们会爱心大作;但是当我们带着我们的爱宠漫步在街头的时候,我们是否会想到,由于自己的原因会给可爱的狗狗们带来灭顶之灾?也会给社会带来不文明?

网友“red007”:其实狗狗们没有错!错的是狗的主人。
  说到打狗,我在这里多说几句。其实狗狗并没有错误,错误的应该是主人,与其扼杀那些无助的小动物,不如先从提高人的素质开始。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当你寂寞的时候,它陪在你身边,当你讨厌它的时候你却能把它随意丢弃……[详细]
网友“旺财不是狗”:一个人的素质与养狗与否无关。
  一个人的素质与养狗与否无关,养狗与否只是一种托词,养狗的人有的有素质,有的无素质,同样,不养狗的人也是有好有坏。看待事物的角度不要单一,面对问题的观点不要极端……[详细]
网友“郭律师”:养狗,就要承担责任。
  首先是道德责任:勿扰他人、清理狗屎、给狗做好清洁卫生,别恶心他人,影响市容;生养死葬……[详细]
网友“wzl701156”:大部分养狗的人都素质低下,还不如狗文明。
  我觉得人的素质是起决定性的因素,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城市,一个家庭,其中的成员和分子,要有素质,没有的要见贤思齐,或者求学改变,这两点都做不到,人就要出问题,养了狗,狗也会学的更坏,因为狗不晓得,有的人素质还不如它……[详细]
网友“tianjinjiaojiao”:文明养犬,还需做到以下几点。
  1、出门给狗拴个链子,牵着溜。2、随手带个垃圾袋把粪便收走;3、半夜和清晨别让狗瞎叫唤;4、别疼钱,疫苗打齐了,狗病给看切;5、养腻了别丢在马路上;6、狗惹祸要负责,别一推六二五。[详细]
网友“我保证”:养狗的人应该更理智。
  养狗的人也要有理智虽然狗被冠以了很多优点,但这些并不能阻碍饕餮之士的大快朵颐。这是两个派别之间的较量,我在此无意说明这些,但我还是希望养狗人士在呵护,宠爱你们自认为自己的宠物的时候,尽量减少对其他人的影响……[详细]
网友“帝国时代”:养狗人要对狗负责。
  我家不养狗,但是我喜欢狗狗。还是那句话:该管的不是狗,而是人。作为狗狗的主人,带狗狗出门必须上项圈,有必要的话应该套上嘴,毕竟不是所有人都不怕狗,毕竟周围有孩子和老人,这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自己和狗狗负责……[详细]
网友“无辣不欢”:真该管的是狗主人。
  其实我觉得真该管管的是狗主人,拉的时候自己带着报纸然后收到垃圾桶里,出去溜狗的时候可以用狗链栓起来,至少能冲着孩子狂吠的时候拉到身边。[详细]
 
 
 
 管理不当,导致“养犬”矛盾升级。
谁来为恶犬伤人来买单?
因为未打疫苗、管理失措造成的狗伤人事故屡见不鲜。
加强管理和监督,更需一种长效机制。
都市养犬,管理的缺失导致矛盾重重。
  当养犬的人们还陷在自己的小小爱心世界时,作为城市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却该考虑更多多广阔的大世界,毕竟养犬这种事并不是放之世界皆准,养犬也难免会影响到其他人的利益,谁去保障他人利益?谁又该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从目前社会中反映的矛盾情况来看,管理部门的工作的确存在一些问题和疏漏,都市养犬的管理,任重道远。
希望管理能够长效,通过管理实现文明。
  新一轮的“治理违规养犬行动”即将开始了,乍听闻这则消息,是令人兴奋的,但细细想来,却有些悲哀,行动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底,难道我们的治理行动还要分阶段?难道我们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工作还要干干停停?然而,社会文明的脚步是不等人的,缺乏长效的管理,导致部分投机者素质每况愈下,只会导致恶性循环,希望管理部门能够制定一种长期见效的机制或办法,对不文明的人、不文明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不是一次XX行动、也不是一个口号就可以完全解决的。


网友“飘零的浪漫”:管理部门的不作为。
  当然,对于扰民和咬人的狗咬坚决治理但不能一棍子打死啊,那是属于管理部门的不作为,我们应该出台一些管理措施,如遛狗不带链子罚款200,禁止在公寓小区养烈性犬……[详细]
网友“renzhewuwei”:希望新的管理规定能够落到实处。
  希望天津市新管理条例能够切实执行,不要仅仅停留在纸上。如果那条狗按照要求拴了,就可以避免悲剧发生……[详细]
网友“言无不尽”:建立责任制。
  建立责任制,发现一条大型犬就收缴,否则,就追究有关管片部门的责任,不是没办法,是雷声大雨点小……[详细]
网友“chainlet”:相关部门应重新制定管理规定。
  有关部门应该重新调整现在的养犬规定,如禁养大型犬这一条,有些大狗甚至没有博美能叫能伤害人,具体可以参考成都新颁布的养犬规定,里面明确规定了那种犬属于禁养。此外,加大对养狗人的管理,而不是针对狗狗,向市民普及犬种知识,让一些不了解狗狗的人不必看到某些大型犬而吓得魂飞魄散,不求喜爱,只求了解……[详细]
 
 
结语:其实,总的来说,养犬是件“文明”事儿,但目前来看,文明事儿却办的不文明。归根结底,管理机制不完善、管理力度不够,导致养犬行为成为一种社会诟病,与市民素质形成恶性循环。爱心没有错,狗狗也没有错,只是我们还需要在文明的路上继续摸索,通过管理、通过实践,让养犬成为一种社会文明行为,成为城市文明的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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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老人免费乘车,好事办好不容易。
第1期:交通安全,我们该反思什么?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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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128] 天津市 网友:蛀牙 于2010-06-30 15:20 发表评论:

  就在两周前,我的午睡又被前楼宠物犬的狂吠吵醒。这种事情经常发生,而且叫起来没完没了。咱是遵纪守法的,110报警吧,接电话的警官说,等会有人和我联系。不多时,属地派出所的电话来了,听说是狗叫扰民,一副很为难的口气,告诉我这些事情不太好关......。和警官说,天津不是有养狗条例吗,你们遵照执行就可以了,但是对方还是很为难的的口气。无奈放下了电话。

[1027350] 天津市 网友:月光海岸 于2010-06-29 16:37 发表评论:

  我也喜欢小狗狗也曾养过狗,城市条例也白发布了。我住附近的河北区胜利路秋星里人行道狗屎太多了,几十米得有几十坨,太讨厌了。养狗人有的素质太低了,是否非有人管才行呀?一部条例颁布是很严肃的事,如不落实还不如沒有。这也是群众对政府公信力的检验。

[1024907] 福建省 网友:guazhu 于2010-06-26 22:54 发表评论:

  什么事都不可能框的那么死 都靠人自觉

[1024411] 天津市 网友:wzl701156 于2010-06-26 09:18 发表评论:

  关键是职能部门要有作为,否则,狗患汹涌,由个案发展到普遍。规定外环线以内不能养大型犬,可是,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看到大型犬。这样的规定有什么用处?养犬本身有两重性,对于养犬的人,可以调剂情绪和得到安慰,但是对不养犬的人,常常是强加的伤害,比如噪音,污染,伤害等等,要寻求平衡,就要靠职能部门起作用,一是要按规定执行,不能在违禁区养大型犬,只要发现没收处理;二是,不能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影响了要有赔偿;三是,对于养犬纠纷应该适用“无辜受偿”的原则,既,只要是因为养犬发生纠纷,养犬方应负主要责任,并负责赔偿。还可以参照酒驾的处罚办法,养犬者带犬外出,不带狗链,嘴套,垃圾袋的,发生纠纷,一律视为责任人,全责赔偿。

[1023211] 天津市 网友:超等顾问 于2010-06-24 14:37 发表评论:

  自由是有限度的,每个人都应该认识到,最大的自由是不能妨碍别人的自由。大家都要约束自己的行为,不管是养狗,还是不养。

[1023189] 天津市 网友:轰轰烈 于2010-06-24 13:47 发表评论:

  现如今狗及狗主人的恶行随处可见,真是太令人厌恶了。许多养狗人把他的狗奉为神明,他的狗可以为所欲为,若他人略表不满,狗主人马上会变得比狗还疯狂。强烈呼吁实行狗主人资格认证考试制度。只有养狗人通过了相应的道德规范考试,才可以获得执照开始养狗。

[1023128] 上海市 网友:不主事的主人 于2010-06-24 10:53 发表评论:

  《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了,狠抓执法落实是关键!

[1023068] 天津市 网友:vidai 于2010-06-24 10:05 发表评论:

  难道又需打狗帮?!

[1023066] 天津市 网友:水谷凤阳 于2010-06-24 09:56 发表评论:

  希望新的管理规定能够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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